宝政函〔2017〕2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和确定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单位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2-01 06:20:06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和确定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单位的通知》










宝政函〔201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关天副中心的关键之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突出主攻方向,瞄准前沿领域,聚焦追赶超越,持续开展“招商季”系列活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注重精准招商、全员招商和招大引强,努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市场引领性的项目,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到位资金1100亿元,其中省际到位资金800亿元,引进外资9600万美元(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1)。全年要引进3-5个投资 3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工业项目2个以上),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蟠龙新区各引进2个以上投资过20亿元的产业项目(工业项目1个以上),各县区至少引进1个投资过 10亿元的项目,1个投资过5亿元的工业(太白县、千阳县为主导产业)项目,全市引进亿元以上产业化项目210个以上(工业项目占60%以上)。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精心部署,夯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商引资任务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

同时,确定市发改委等25个部门、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为全市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单位。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全力保障,积极营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良好氛围,为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提供良好保障。



附件:1.2017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7年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单位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2017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 位

到位资金(亿元)

省际到位资金(亿元)

外资 (万美元)

亿元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个)

1

金台区

89

65

500

16

2

渭滨区

82

60

500

16

3

陈仓区

74

54

500

16

4

凤翔县

87

64

500

16

5

岐山县

37

28

300

10

6

扶风县

75

55

500

16

7

眉 县

81

59

500

16

8

麟游县

44

32

150

10

9

太白县

18

13

-

6

10

凤 县

42

30

150

10

11

千阳县

26

19

150

6

12

陇 县

29

21

150

6

13

高新区管委会

210

153

3700

40

14

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90

65

600

20

15

蟠龙新区管委会

25

18

300

6

16

市科技局

2.4

2

50

-

17

市工信局

16.4

12

50

-

18

市国资委

10.4

7

50

-

19

市住建局

6.6

4

50

-

20

市农业局

7

4

50

-

21

市商务局

4.4

3

500

-

22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4

3

50

-

23

市文物旅游局

10.4

7

50

-

24

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

17

12

50

-

25

法门寺文化景区管委会

5.4

4

50

-

26

市政府驻京联络处

2.2

2

50

-

27

市政府驻沪联络处

2.2

2

50

-

28

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

2.2

2

50

-

合 计

1100

800

9600

210







附件2

2017年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市执法局 市水利局 市食药监局 市安监局

市文物旅游局 市物价局 市人防办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气象局

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 宝鸡海关 宝鸡供电局

地电宝鸡分公司   市消防支队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angelgibson.com/rule/99819.html

本文关键词:宝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