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6〕83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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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6〕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目前已进入暑期和汛期,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各方责任,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暑期是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高度重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既要抓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也要抓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特别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因为学生放假离校而放松学生安全这根弦。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对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暑期学生安全工作抓早、抓细、抓实、抓好。

二、排查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按照“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校园及周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重点排查校舍、消防、地质灾害、防汛、危险化学品、校车、交通、食品安全、施工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方面的隐患。要对农村学校、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地区的学校、托儿班以及各类课外辅导班等进行重点排查,特别加强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诫学生,并建立台账,逐一登记,限期整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完善防护设施,加大危险水域巡查力度,劝阻学生下河游泳戏水,杜绝溺水事故。

三、强化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各县(区)、市级教育部门、有关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安排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内容,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重点要组织动员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开展学生防溺水教育活动,通过具体案例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图书、光盘、挂图等资源,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防溺水教育要确保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做到县不漏校、校不漏班、班不漏人。特别对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要做到全面覆盖,使预防溺水常识人人皆知。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公开信、送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对家长关于暑期学生安全监管的宣传教育,落实家庭及监护人管教责任。

四、落实责任,建立联动机制。暑期学生安全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建立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联动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把防控暑期学生安全事故纳入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平安建设内容。要坚持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学生安全事件要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要按时限规定及时上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坚决防止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要督促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委会、社区指导孩子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通过开办“暑期之家”、兴趣小组等形式,让农村留守儿童暑期有安全的学习活动场所。教育部门要逐校落实校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干部、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与学生家长逐人签订暑期安全承诺书,提醒和督促家长承担起孩子离校后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水利、河道管理部门要在辖区的河流、水库、鱼塘、水池、沙坑和危险路段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落实值守巡查人员。宣传部门要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或专题节目,播放暑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宣传广告,教育学生不在危险地域游泳玩水,注意交通出行安全,提醒家长做好子女管护。卫计、公安消防部门要成立应急救援队,制定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开展救援,最大限度抢救生命。市级其他相关部门要督促抓好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暑期安全工作,做到安全防范无盲区、无死角。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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