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6〕53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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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6〕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发展规划》已经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推动宝鸡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发展规划》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



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发展规划

(经2016年7月26日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宝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已于2016年6月组成。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加快宝鸡仲裁事业快速、健康、跨越式发展,更好服务于宝鸡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以构建仲裁公信力为目标,遵循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结合宝鸡实际,在分析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确定仲裁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追求目标和主要任务措施,以期对本届工作作出整体部署。



第一部分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宝鸡仲裁事业经过20年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新仲裁制度在宝鸡地区推介的初期任务。累计受理仲裁案件16236起,涉及争议标的23亿多元。受案数量逐年上升,仲裁服务领域逐步扩大,社会影响日益广泛;仲裁公信力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稳步提高;仲裁制度推介不断加强,发展基础日臻稳固;规范化建设内涵扩大,团队建设取得成效;仲裁外部关系日益顺畅,发展环境得以改善。建立了一套符合宝鸡市情、反映仲裁优势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密切人与人关系的连心桥的作用,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面临形势

(一)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一是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仲裁工作开展创造了前提条件。国务院法制办十分关注中小城市仲裁事业发展,第五次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对我国仲裁机构定性进行了研讨并提出方向性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已把联系和指导仲裁工作纳入其工作职能范围,召开了全省仲裁工作会议,并指导组建了陕西省仲裁法学研究会,总结全省仲裁工作情况,研究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全省仲裁机构信息互动。省司法厅强化了仲裁登记工作。市委、市政府一直关心、重视、支持仲裁工作,在外部关系协调、仲裁执法环境以及仲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这些都为实现宝鸡仲裁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宝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仲裁事业迎来了新的机遇。宝鸡是国务院确定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一带一路建设为宝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宝鸡综合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和外向型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宝鸡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和环境,亦为仲裁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宝鸡必将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和社会投资者青睐的活力之城、希望之城。仲裁作为一种利用社会资源解决社会矛盾的机制和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手段,定会在宝鸡大发展的进程中发挥自身的作用,找到自己的角色定位。

三是宝鸡仲裁事业已取得的成绩为未来更大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宝鸡仲裁事业经过20年开拓和发展,已基本建立了以案件质量为导向的办案机制和案件管理体系,以服务为导向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规范化运行体系,以市场为导向的推介机制和案源开拓体系,为实现宝鸡仲裁事业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201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和法制日报社举办的仲裁20周年公信力评选中,宝鸡仲裁委员会荣获开拓进取奖。

(二)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宝鸡仲裁事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

一是仲裁委常设办事机构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和编制偏少留不住优秀人才的矛盾日益凸显,已不能适应仲裁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是仲裁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对仲裁制度的宣传投入不足,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还不能满足仲裁事业发展的需求,社会各方对仲裁的支持配合有待加强。

三是仲裁案件数量增长遇到瓶颈。推介仲裁制度的投入机制尚未制度化。仲裁业务开拓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现有工作人员和仲裁员队伍与宝鸡仲裁跨越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才培养制度不健全,培训手段传统。仲裁员在仲裁制度推介、仲裁案件办理等方面的主动性不强,仲裁员队伍中深度参与仲裁工作的比例不高。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总书记治国理政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公正仲裁、高效仲裁、和谐仲裁为主线,切实履行《仲裁法》赋予的仲裁职责,增强实现跨越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为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仲裁当事人服务的工作;坚持从制度推介、案件质量管理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现实问题入手,以扩大仲裁服务领域、完善案件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平等的仲裁关系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仲裁事业发展的基础,使宝鸡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奋斗目标

总的目标是:通过本届委员会的努力,使仲裁法律制度在宝鸡地区得以深入推行,提高仲裁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仲裁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特色品牌,使各类市场主体普遍信任仲裁并广泛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办案能力不断增强,“三率”提高到较高的水平;仲裁队伍不断壮大且更具凝聚力,仲裁硬软件设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至本届任期届满,使宝鸡仲裁委员会成为宝鸡地区新型、现代、高效解决社会矛盾的专业平台,实现宝鸡仲裁事业跨越式发展,把宝鸡仲裁委员会打造成在西部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仲裁机构。

具体目标是:

(一)坚持案件受理多样化,使仲裁制度推介在创新中取得突破。在继续加大受理商事纠纷力度的同时,根据仲裁法的规定,积极面向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受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尽可能多的解决社会矛盾。探索与有关国家机关和行业组织合作,将涉及财产权益的争议先行引入仲裁处理。本着巩固现有、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从2016年起,使案件受理多样化工作,每年至少在1至2个系统或行业有所作为,至本届末,仲裁服务范围得到全面拓展。

(二)以纠纷处理多元化为目标,使仲裁能力和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坚持“案件质量至上、案件程序到位”的办案思路,树立多调少裁的纠纷处理观念,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仲裁确认、友好仲裁、工程评审、争议评估、仲裁斡旋和谈判等方法解决纠纷,努力提高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水准,尽最大可能化解纠纷,力争使纠纷双方当事人都能满意。

(三)案件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和案件管理责任制,增强工作人员的办案责任意识。从2016年起,全面使用内部办案网络平台,加强办案流程的内部监督,超期结案案件数每年下降10%;确保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不超过1%,且无程序性错误;至本届末,基本实现无超期结案案件。

(四)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新台阶。建立健全领导集体的议事规则和制度,提高决策力和执行力。加强内设机构建设,形成部门设置合理、职能划分明确、分工责任清晰的格局。完善办公室日常管理体系和责任考核与奖惩体系,注重工作人员和仲裁员的培训和廉洁办案教育,建立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评价体系。形成民主、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热情、周全、细致的服务机制。

(五)仲裁分支机构体制改革创新。重新界定仲裁分支机构的性质和职能,修改与完善《宝鸡仲裁委办事处工作规程》,建立对分支机构人、财、物以及案件等方面统一要求的新模式。

(六)理论研究水平不断提高。熟练运用仲裁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仲裁工作的科技含量。注重宝鸡仲裁特色文化的提炼和升华,形成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加强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为仲裁制度推介和仲裁案件办理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提高仲裁能力确保案件质量

(一)提高办公室和仲裁庭对仲裁程序驾驭管理的能力。做好立案组庭、程序把关、文书审核、信访处置、慎用裁决权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案件目标责任制,将案件质量管理程序细化到节点,建立节点责任到人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提高妥善解决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民商事争议案件的能力。通过积极沟通协调、理清仲裁思路、把握审理节奏、掌握相关动态、接待群体信访、解释说明指引这一系列行为,提高仲裁委处理复杂情况的能力。

(三)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发挥专家在疑难复杂案件咨询中的作用。

(四)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发挥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构建。做好立案后组庭前、裁决前调解力度,并尝试开展对无仲裁协议案件的函告仲裁,及涉及第三人案件的友好仲裁活动。运用仲裁的优势有效解决各类民商事争议,主动承担更多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

(五)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推广典型案件成功办理经验。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的价值定位、操作程序以及后果奖惩等内容。每两年评选出十个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表彰,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建立案件质量监控预警机制,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对外交流和合作。借鉴人民法院和先进仲裁机构案件质量监控办法,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监控力度,及时启动质量监控等级预警方案。

二、优化仲裁推介工作机制彰显推介效果

(一)调整、完善和创新推介工作制度。继续做好传统领域推介工作,构建良好的合作平台和交流渠道。充分利用行政力量和市场手段,增强自我开辟新领域的能力。每年均制定推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方案,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推介工作。

(二)建立仲裁宣传推介经费独立预算制度。按照预算制度的要求,年初确定宣传推介方案,明确经费用途和使用计划,争取每年安排一定的仲裁宣传与推介经费,专款专用,提升仲裁的社会知晓度。

(三)强化仲裁宣传、推介工作。把推介工作作为仲裁委全员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能,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推介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我市大集团、大项目建设和园区建设,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仲裁服务,把仲裁作为纠纷解决的首选方式,以此推动我市投资软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对重点行业或系统如工商行政管理、金融机构、建设工程领域、房产与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科技与知识产权等管理部门进行跟踪式推介。

(四)搭建仲裁宣传推介网络。积极发挥办事处、工作站、仲裁员、仲裁联络员的作用,强化与县区、部门、有关行业点、线、面的联系,建立以市区为中心,辐射各部门、各县区的仲裁网络。

三、完善案件程序和内部事务管理制度

(一)完善案件程序管理办法。以审限管理为抓手,扫清案件程序管理过程中的盲区,保证每个程序节点均有管理者和责任人。以服务仲裁庭为着力点,培养和提高办案秘书案件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办案秘书在案件程序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

(二)加强领导集体与部门管理能力建设。重视仲裁委及办公室领导层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部在内部事务处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加强部门及其负责人管理能力建设,明确工作空间和授权范围,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转协调的内部事务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仲裁服务机制。继续加大仲裁服务规范化建设力度,规范仲裁服务的内容、标准以及具体措施,构建和谐仲裁关系。提高办公室服务水平和服务层次,展示办公室亲和的服务氛围和良好的对外形象。

(四)完善仲裁服务工作成效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体系。建立仲裁服务满意度调查办法,调查表跟随案件流程,做到“一案一表”。 以主动监督与邀请监督结合方式开展仲裁行风监督工作,建立仲裁行风监督员制度,聘任10名以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定期听取监督员的建议和反馈意见。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仲裁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优化办公室人员结构,增加编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仲裁工作队伍,化解人员结构不合理,后备人才不足的矛盾。加强办公室团队的培训与教育工作,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为抓手,从整体上提升办公室团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办公室工作人员逐步成为仲裁程序管理专家和仲裁调解专家,达到“一人多岗、一人多能”的效果。

(二)完善仲裁员管理机制。健全仲裁员工作动态考核评价制度、仲裁员培训制度和防范枉法裁决制度,制定仲裁员评优具体标准和办法。召开换届大会时评选出10名优秀仲裁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对仲裁队伍廉洁办案的教育和监督。健全廉洁办案教育与监督制度,畅通对仲裁员和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监督渠道,完善提醒、警示、预警、教育机制,保持仲裁队伍的纯洁性。

五、重视仲裁理论实务和文化研究

(一)加强仲裁事业创新发展的理论研究工作。针对仲裁事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理论研究。在如何加快宝鸡仲裁事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宝鸡仲裁事业跨越发展的新机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为仲裁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的理论指导和科学决策的支持。

(二)加强仲裁法学理论与仲裁办案实务研究。仲裁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将侧重于《仲裁法》急需修改的条款等内容,为修改《仲裁法》提供舆论支持。重视仲裁办案实务研究工作,旨在提高案件程序管理质量和案件办理速度。

(三)构建仲裁文化体系。重新审视仲裁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继续扩展仲裁文化内涵,不断丰富以崇尚正义、追求卓越、构建和谐、胸怀大度、谦逊儒雅为核心的仲裁文化内容。重视仲裁文化建设,依托仲裁文化,激励斗志,打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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