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5〕2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浏览量:时间:2019-01-20 06:32:03

十政发〔2015〕28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有效推进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简政放权试点改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级19个部门的70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的重要部署。市政府各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放权后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及时总结改革经验,研究解决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运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对接,强化工作力量,积极探索创新,确保简政放权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附件:下放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doc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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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十堰市,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