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6〕5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时间:2019-01-20 06:38:55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十政发〔2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加快秦巴山片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推动我市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根据《十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以及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认定,经研究,决定授予“氮化硅结合碳化硅特种陶瓷”等5项成果为十堰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东风乘用车顶棚开发与应用”等12项成果为十堰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授予“一种淬火机床的研发与应用”等22项成果为十堰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授予湖北丹江口志成铸造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十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十堰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目录


十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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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十堰市,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