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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22〕2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98-2022,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77号)同时废止。在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8-2022)【全文附高清无水印PDF版下载】
标准名称: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标准编号:建标198-2022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发布日期:2022-02-23
实施日期: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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