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58号
现批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83-2015,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1、2、3)、3.2.2、3.2.3、4.0.8、5.2.1、5.2.2、5.3.1、6.1.1、6.3.8、6.6.5、6.6.7、6.6.10(4)、6.7.3、6.7.8、6.8.1、6.8.9(4)、6.8.12、6.9.7、7.3.2、8.3.1、8.4.3(1)、8.4.6(1)、8.4.8、8.4.9、8.5.4、8.6.1、9.2.3、10.1.4、10.2.5、10.2.9、10.3.8、10.4.3、10.4.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6月2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暂缓实施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的通知》
建标标函〔2016〕1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的内容,经研究,暂缓实施国家 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15。该规范最新实施日期确定后,我司将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www.ccsn.gov.cn)上公布。在新版规范实施日期未公布前,仍按《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执行,请遵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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