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明电〔2021〕29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1-28 22:09:25

《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的通知》







交运明电〔202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安全便利运输,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编制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附后),为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配送单位等运行主体开展道路运输提供参考。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各相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全文下载:新冠病毒疫苗货 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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